國家新研究船船隊貴重儀器及資料庫使用中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海洋學門補助計畫)
2021海洋年會研究船航次新進領隊座談會

會議記錄

會議名稱 2021海洋年會研究船航次新進領隊座談會
會議時間 2021年4月29日 ( 星期四 ) 15:30~17:30
會議地點 澎湖科技大學 (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 MN-104教室 記錄 吳明杰、洪婉竟
會議記錄校驗 詹森
參與人員 詳如附件(研究船航次新進領隊座談會_參加名單.pdf)
會議內容
    一、會議主旨:
    依目前的相關規定,每航次探測計畫均需通報海委會,由海委會召開跨部會航次協商會議, 之後依照會議記錄執行。在研究船出海執行任務期間,航次領隊除了掌握自己探測計畫執行進度與研究團隊身心狀況以外,也應注意事項進行說明及討論。
    二、會議摘要:
    1. 介紹研究船航次領隊所須注意事項,包含下列:
      1. 航次期間協助注意航行與甲板各項探測安全。
      2. 遇到問題時即刻向當班探測人員或船長反映以解決問題。
      3. 確認遵守海委會航次協商會議結論、國內外相關法令規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
      4. 確認對外通訊聯絡順暢,依相關要求定時回報作業概況。
      5. 協調探測、操船、輪機部門協同作業達成探測任務。
      6. 促進全船人員保持和協友善氣氛、為環境整齊清潔把關。
      7. 航次結束後可以向研究船管理單位提出相關操船、探測作業、環境改善等之建議。
    2. 與會人員分享實際經驗及狀況, 進行討論。

    三、會議結論:
    1. 因為各個公部門在行政作業上的見解不同,例如使用研究船每日超過幾小時即算一天或探測儀器故障致必需返航的天數計算等,部會使用研究船之每日營運成本費用收費與營運單位行政作業應如何互相配合,需要進一步討論。
    2. 為了因應與日俱增的海域射擊通告,請各船務單位依科技部建議的作業流程,在接到相關通知後,確認各航次是否受影響,是否有測站或測線進入公告區域內,並及早通知航次領隊修改探測工作計畫,並依規定陳報科技部由科技部轉通報海委會。此外,為了因應這項趨勢,建議各航次擬定1或2個備用航次計畫。
    3. 建請科技部與海委會建立明確的航次橫向聯絡架構及相對應的通報窗口,以利航次領隊回報航次狀況或變更。
    4. 在近海的探測中,為避免和漁民產生糾紛,建請海委會將各航次所呈報的航次工作資訊通報相關漁會, 避免研究船與漁船作業互相干擾,造成損害。
    5. 請各研究船請台船協助仔細檢測船上電力是否正常,避免發生航次探測中發生跳電進而造成儀器損害。
    6. 建請新海研1號建置的船上資訊串流系統(基本款),與新海研2號、新海研3號共享,並協助建置。
    7. 三校輪流提供研究船航次,供領隊訓練實際出海演練及講習活動,建議未來由科技部補助各校三天的領隊訓練航次。
    8. 未來應定期舉辦研究船使用者與管理者座談會,以即時反映問題,訂定因應策略。